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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“先租后买”房屋买不得!

发表于2009-06-30

叶生通过报纸广告,看中了某封闭小区一套二手商品住宅,但此房卖房购买不到二年,如交易,需要买方承担几万元的营业税、个税。

为躲避不小的税费,叶生同房主商量,买方先以每月房租4000元房屋租赁的方式,即“先租后买”,5年期满后不用交纳营业税、个税、双方再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,办理房屋过户,房屋租金冲抵房价款。

发表于2009-06-30
“先租后买”方式躲避有关税费,有悖于有关规定,存在着极大风险,购房者不要“因小失大”,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。
发表于2009-07-02

这样成本不是更大了吗?

不明白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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